五年制師范屬于國家五年高職的培養方式之一;五年高職就是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俗稱五年大專,是初中畢業生上大學(大專)的最快捷徑、我國高等教育重要組成部分。即前3年中專學習中專文化知識,后2年大專學習大學專業理論知識。五年畢業后,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國家承認、普通高等學校統招的大學專科文憑。
五年高職辦學模式
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以下簡稱五年制高職)指招收初中畢業生,實行五年一貫制或分段教學的高等職業教育;前三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后兩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疇;對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與中等職業學校聯合進行分段培養的,后兩年高職教育階段必須在高等學校舉辦。
按照部分省“3+2”五年制高職教育的有關規定,前三年在中高職協作學校的中職學校方實施,經考核核發中職畢業學歷證書,并由高職學校按照一定的標準錄取高職段學籍,后二年教育在高職學校方實施。根據中高職協作學校的教學實際,專業教學計劃的制定實施。
五年高職培養流程
1、前三年在中職學校實施的專業教學計劃以中職學校為主,依照上級教育部門的有關原則意見制定。同時考慮“3+2”(五年制高職)銜接教學工作的實際,第三學年的課程設置應包含高職專業第一學年的主要課程(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高等數學、應用寫作及部分專業技術課)。
2、第三學年開設的高職課程(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高等數學、應用寫作及部分專業技術課)的教學,原則參照各職院課程教學大綱標準(以及課程試卷庫)實施。
3、第二學年末進行中職段課程綜合測試,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專業基礎、職業資格考證。語文、數學、外語的考試范圍及具體要求參照省“單招單考”考綱;專業基礎考試的內容范圍要求和職業資格考證的具體項目等級由中高職學校協商確定。
4、第四、五學年的培養目標和課程設置,原則按照高職第二、三學年的教學計劃,并納入高職段學籍管理:(1)二年制高職;(2)教學計劃中的課程設置、學分、畢業資格等要求原則與高職專業后兩年相同,但其專業教學計劃需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