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是新生辦理報到、繳費、住宿、層次專業調整等手續的重要憑證,務必妥善保管,不得折皺、涂損。
(2)本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未辦理或丟失者可持戶口簿復印件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兩寸各4張。
(4)根據山東省戶籍管理規定,山東省內新生無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外省市新生實行自愿遷入原則。外省市新生如想將戶口遷入學院,可持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派出所辦理,遷入地址為:山東省滕州市學院東路2036號。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必須與身份證、錄取通知書上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遷入手續。
(5)申請國家助學金的新生,需攜帶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無身份證者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兩份、家庭戶口本所有頁復印件一份,城市低保家庭需攜帶低保證原件。